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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二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第十五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5/5 14:31:53    作者:孙国会    浏览量: 7954次浏览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华中专: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雨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第十五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的评选。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2017年1月1日前入职)的在职教师。已被评为市、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具有更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入选“宁教杰青”计划的教师可报名参评。

2.评选条件

(1)师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教学绩效: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推进率高,是全区公认的教学骨干。2018年1月-2022年2月期间,开设区级(含)以上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3次(含)以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基本功或优质课竞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3)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并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一项(2018年1月-2022年2月):

①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含)教科研课题或项目(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持子课题、个人课题或项目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②撰写教科研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正规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含)以上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含)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

③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3万字);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编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撰写,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注:教育教学实绩特别优秀者,课题研究级别和公开发表的论文篇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4)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要求:乐于奉献,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2018年1月-2022年2月期间,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被指导教师课不少于4节,被指导对象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较大进步。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训活动:按时完成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如下: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区教师发展中心初评、区教育局终评。本届评选,相关推荐材料均采用网络填报、提交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将另行布置说明。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5月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完成个人申报及学校评审推荐工作,学校审核汇总后,将教师推荐表和学校汇总表盖章后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722室,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1456609942@qq.com。

2.理论考试。5月14日,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各学校、幼儿园推荐人选进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水平考核。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学科知识与常识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申报。5月27日前,书面考试通过的教师将如下材料按要求完成网络填报、提交工作。所报材料的时间有效期:2018年1月-2022年2月。

(1)所在学校对笔试通过的教师进行师德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与考核的材料;

(2)任教年级、学科及教学成绩;

(3)区级(含)以上公开课、讲座开设情况证明材料;

(4)课题(项目)研究情况材料;

(5)论文获奖及发表情况;

(6)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7)其它获奖情况;

(8)候选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课堂教学。6月10日前,完成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

5.6月30日前,完成终审。

(三)表彰

通过评选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第十二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二、第十五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评选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5年以内的在职教师(即2017、2018、2019、2020年参加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三要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师德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含)。

2.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1)具备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具备较好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胜任本学科的教学,教学成绩提升较为明显。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较好,有较好的发展潜力。2017年9月~2022年2月期间开设区级(含)以上公开课或讲座1次(含)以上;或在校级(含)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工作量饱满。自2017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社团、少先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含)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校级(含)以上的教学基本功培训与竞赛活动,按时完成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3.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备较强的教科研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教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2)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须有2017年9月~2022年2月期间的教科研成果2项,其中1篇为所教学科案例,1篇在区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含)以上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如下: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区教师发展中心初评、区教育局终评。本届评选,相关推荐材料均采用网络填报、提交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将另行召开会议,作统一布置说明。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5月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完成个人申报及学校评审推荐工作。学校审核汇总后,将教师推荐表和学校汇总表盖章后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722室,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1456609942@qq.com。

2.理论考试。5月14日,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各学校、幼儿园推荐人选进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水平考核。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学科知识与常识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申报。5月27日前,书面考试通过的教师将如下材料按要求完成网络填报、提交工作。所报材料的时间有效期:2017年9月~2022年2月。

(1)所在学校对笔试通过的教师进行师德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与考核的材料;

(2)任教年级、学科及教学成绩;

(3)区级(含)以上公开课、讲座开设情况;

(4)课题(项目)研究情况;

(5)论文获奖及发表情况;

(6)其它获奖情况;

(7)候选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课堂教学。6月10日前,完成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

5.6月30日前,完成终审。

(四)表彰

通过评选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第十五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1 第十二届区学带第十五届区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 第十二届区学带第十五届区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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