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
2017年度名特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名特优教师:
现将《关于开展雨花台区2017年度名特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1.所有材料上交时间:2018年1月8日前;
2.材料呈现的时间段: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请按照材料要求和考核类别归整材料,每盒档案里要有盒内文件目录(材料清单);
4.师德表现(学生满意度测评、同行教师满意度测评)、教学实绩情况等材料由学校统一提供;
5.校内审核时间:2018年1月9日;
6.特别提醒: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含德育优青,45周岁以上不再考核)。
教师发展处
2018年1月2日
附件:
关于开展雨花台区2017年度名特优教师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下发的《雨花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工作意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的作用,根据《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与奖励办法》,经研究,对全区具有江苏省特级教师、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德育带头人)、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含德育优青,45周岁以上不再考核)、雨花台区首席班主任(不担任班主任的不再考核)称号的名特优教师进行考核,请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填写申报表
教学一线人员填写“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表”。
非教学一线人员填写“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表(非教学一线)”
二、单位审核
名特优教师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考核对象的考核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对教学一线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同行教师满意度测评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上报
1. 教学一线人员按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时间段准备材料并报单位审核。
2. 特级教师、市学带、市优青材料和“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表(非教学一线)”,请报至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302室朱卫平老师处;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和区首席班主任材料请报至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303室卢江老师处。截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10日,逾时不予接收。
四、考核办法
1、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2018年元月中旬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
2、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所得分值进行奖励。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
3、考核结果在雨花教育网公示。
附:
特级教师考核表
特级教师材料准备提示
市学带考核表
市学带材料准备提示
市优青考核表
市优青材料准备提示
区首席班主任考核表
区首席班主任考核材料提供要求
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表
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材料提供要求
市德育工作优青考核表
市德育工作优青考核材料提供要求
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表(非教学一线)
雨花台区名特优教师考核教学实绩情况表(学校填写)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