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严肃、规范和加强对2021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确保职称评审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市、区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勇
成 员:徐云旺 黄 飞 曹 寅 俞 斌 杭金章 赵翠薇 陈 莉 张晓莉 陈仕祺 唐 鹿 侯庆兵 施红军 吴 俊 王光辉 潘 浩 李 蔷 黄 超 闫 妍
根据拟申报人员的申报学科,增加学校学术委员会相应成员加入领导小组。
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具体负责职称评审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进行。
3.晋升职称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以年度及任期期满考核结果为依据。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含实习班主任)和教学一线教师。
5.严格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资历,严格班主任任职年限。
三、评审条件
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9号)、《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9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0号)和《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0】11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中职系列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民主测评、组织推荐。学校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推荐,无岗不得推荐。组织教师测评、学生测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形成推荐结果。推荐结果及《中职系列申报表》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填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根据市、区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完成网上申报。
4.上报材料: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学校党政办公室。
5.具体时间安排:
(1)6月11日17:00前,拟申报职称人员向学校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6月15日9:00前上交《中职系列申报表》(电子表)至党政办邮箱864473885@qq.com,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6月16日,经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确定2021年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推荐结果及《中职系列申报表》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6月17日至6月25日,初定人员完成网上申报。
6月17日至7月15日,评审人员完成网上申报。
(4)7月16日至8月8日,申报人员上交纸质申报材料。
(5)8月9日,单位集中报送纸质材料。
五、评审规定和要求
各部门、各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做到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伪造班主任任职资历、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谎报、虚报教学工作量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以权谋私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者,三年内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